法院判决:拼多多帮砍免费拿,竟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拼多多助力 4 0

法院裁决指出,“拼多多”平台上的“帮砍免费拿”活动,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你是否也参与过拼多多的砍价游戏?是否有过和小芝相似的体验,每日在群聊中频繁地看到类似地鼠般突然出现的拼多多砍价链接,邀请你“助力一下”?是否也曾努力砍到99.99%,却始终差那0.01%而最终放弃继续砍价?

是啊,你并非孤身一人,众多网络知名人士以及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也都曾遭遇过拼多多这种类似的手段。

2021年3月17日,斗鱼平台上的知名主播超级小桀,尝试参与了拼多多举办的砍价免费得手机活动。尽管在直播间有数万名粉丝的支持下,他依然未能成功。他本人透露,尽管早已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但这次竟然砍到了小数点后第六位,这还是他头一回遇到。

法院判决:拼多多帮砍免费拿,竟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第1张图片-拼多多助力

2021年3月,上海某律师刘某投身于拼多多的“砍价免费拿”活动。在砍价过程中,为了实现目标,他广邀众多好友助力。然而,尽管如此,“拼多多”平台却始终显示还差“0.09%”即可免费获得商品。无奈之下,这位律师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将“拼多多”告上长宁法院,诉求其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律师透露“拼多多”直接介入,向相关主管机构进行了两次实名举报,然而他坚定地表示“案件绝不会进行调解、也不会撤诉。”

长宁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拼多多虽未构成刘某所述的欺诈行为,却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据此,法院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须向原告刘某某支付赔偿金400元。

我们一起来看法院的裁判理由是怎么说的吧:

争议焦点1:原告为砍价而购买“砍价加速包”是否遭受欺诈?

刘某作为原告指出,他为了能够成功降价,在实施第六次砍价时,支付了9.9元购买了加速砍价的礼包。但该礼包实际上只帮助他减少了0.03元的金额,这与“拼多多”所宣称的“最高可抵3-8人帮砍”的说法相差甚远,这种行为构成了欺诈。

法院的观点如下:观察礼包的购买途径及其使用规定,可以发现,购买礼包只是参与砍价活动的众多选择之一,并非强制要求;一般消费者不会将“加速砍价”与“保证砍价成功”混淆,换句话说,购买“砍价加速包”并不代表能够确保砍价成功。再者,依据“拼多多”平台每人帮砍实际可减金额进行计算,“砍价加速包”减少的0.03元与“最高可抵3至8人帮砍”的说明大致一致,故法院判定,“拼多多”在此方面并未实施欺诈行为。(小编评论:据此估算,拼多多平均每邀请一位用户,砍价金额不足0.01元。)

争议焦点2:原告参加“砍价免费拿”活动知情权是否受到侵害?

刘某作为原告指出,拼多多平台的活动页面向用户展示的信息存在不完整性,故意未透露“在砍价接近完成最后0.1%环节”时所需的确切邀请人数,这种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被告拼多多进行辩称,他们并未对真实信息进行隐瞒。尽管原告在手机上观察到的进度条显示相差0.1%,但经过拼多多工作人员在后台的核实,实际相差仅为0.%,而且需要邀请的人数也是由系统随机生成的。实际上,这个数值经过四舍五入处理,这是因为手机屏幕的尺寸有限,无法完整显示小数点后的所有数字。这样的处理可能会对用户体验产生一定影响。不过,消费者可以通过查阅其他页面上的披露信息,对页面显示的百分比进行验证。

法院指出,与一般商品买卖存在差异,“拼多多”平台上的砍价免费得活动,要求消费者在限定的时间段(即24小时内)不断投入参与。

作为活动的举办方,“拼多多”在通过“免费仅剩0.1%差距”“已砍至99.9%”等手段提示砍价进度时,理应评估这种信息披露方式是否直观、清晰,是否易于一般消费者理解。尽管被告声称消费者能够通过参考其他页面的 *** 息来验证页面所展示的百分比,然而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在既定的活动场景和浓厚的砍价氛围中,他们很难独立地察觉并理解这些差异。因此,考虑到维护主办方(经营者)与参与方(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平衡,被告应采取便于普通消费者理解的信息披露方式,而非采用“四舍五入”的披露方法。这样做可以避免消费者对“砍价成功”产生误解,进而导致他们在是否继续参与活动时作出错误的判断。

争议焦点3:被告是否需要对原告知情权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作为原告表示,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以参与拼多多的“砍价免费拿”活动。

拼多多一方主张:“‘砍价免费拿’这一促销活动本质上系被告向消费者提供的额外礼物,无论消费者能否成功砍价,都不会导致其原有财产遭受损失。”

法院指出,拼多多作为被告,其对于砍价进度的公开方式存在不精确和含糊不清的问题,且在砍价规则中设置了不便的链接,导致消费者在时间、精力、人脉和流量等方面付出了不必要的成本。“尽管这些损失并未直接造成用户财产的实质性损害,但就损失的内容而言,其显然具有财产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小编心语:法院的裁决确认了为邀请他人提供帮助而支出的费用同样属于财产范畴,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院进一步强调,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营造一个清新的网络交易空间,是整个社会的共同使命。在进行电子商务的“招募新用户”活动时,商家需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公开活动相关资讯,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若信息披露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的标准,或者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即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相关责任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信息。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电子商务企业需全方位、客观、精确、迅速地公开商品或服务相关资讯,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并自主作出选择。

基于此,法院判定拼多多侵犯了原告对于“砍价免费拿”活动的了解权,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决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赔偿金400元。

芝士独角兽评论指出:律师凭借“蚍蜉撼大树”的胆识,成功赢得这场诉讼,无疑展现了法治的强大力量,也为不法商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然而,如果我们换个视角来思考,如果今天的原告并非专业的律师,而是普通的消费者呢?如果不是这位律师坚持到底,又有哪个普通民众会为了一个小小的活动,敢于与拼多多这样的巨头企业对簿公堂?毕竟,个人的力量在庞大的企业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活动盛行之际,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等监管主体未能及时采取行动,未能及时发起公益诉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反映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需长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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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拼多多 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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